沧州市国资委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国资监管新模式
今年,沧州市国资委创新监管体制,积极推出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权力配置和运行,切实提高管控能力。
一是以健全和完善产权转让办法为重点,加强对新设立公司的管理,制定监管企业实物资产、经营权对外出租等物权转让的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评选的评委库和专业业务审核的专家库,完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综合评价制度,促进对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的规范化。
二是以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支出规范为重点,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程序,重点核实市属国有企业2014年实现的利润及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并对企业上报的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做到核实不漏项,审核全覆盖,推进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的深入开展。
三是以建立企业风险信息管理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体系为重点,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监管办法,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同时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在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制度。
四是以建立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重点,抓好企业领导人廉洁从政教育,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高监管工作的综合效力。
五是以推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出台为重点,对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月***、季调度和半年总结制度,进一步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点工作,规范企业的分配运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