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蓝天行动计划张家口市将如何实施
环保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为了让公众全面了解我市环保工作的情况,7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与市环保局共同举行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由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强,对全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18个专项实施方案(“1+18”文件)的总体情况、《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方案 (蓝天行动计划2016-2022)》(以下简称《蓝天行动计划》)、《张家口市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及19个专项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及内容进行解读。
18个专项实施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18个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1+18”文件),“1+18”文件是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是我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
18个专项实施方案,大体可以分为六个方面。其中,
冬季清洁取暖方面5个,具体包括农村散煤治理、城镇集中供暖、燃煤锅炉治理、火电行业减煤、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5个,包括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1个,即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综合整治方面2个,包括扬尘综合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城乡增绿扩容方面1个,即造林绿化和湿地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健全治理机制和强化组织保障方面4个,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大气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专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