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纪实
水是万物之源,水是生命之基。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水平,有效解决城市水污染,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创新社会,我市从2015年起,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瞄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全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为载体,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推进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鼓励“中水”回用,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把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把海绵城市建设和节水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节水工作。
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发动,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 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2015年,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水务局、城管委、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石家庄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协调解决推进中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从制度层面支撑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市政府专门制定了《石家庄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节水型城市创建目标责任书》,并把创建工作作为市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在创建工作中,我市建立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指挥、日常联络和技术指导网络,扎实推动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为提高全体市民的节水护水意识和技能,我市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和科普、节能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并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专题宣传,组织“中水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等专题讲座和参观交流活动,向市民和用水单位介绍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工艺。
几年来,我市累计组织大型集中节水宣传咨询活动16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8次,发放节水宣传资料10余万份,制作节水展板40余块、横幅90条。一系列节水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了社会氛围,全民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完善法规制度 依法推进节水管理
规章制度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从1998年开始,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法》和《石家庄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
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为节水用水和创建节水型城市提供了法律保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市高度重视节水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市节水工作开展。
2001年、2015年、2016年,分别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节制用水规划》、《石家庄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十三五”规划》和《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等,从操作层面为节水用水、创建节水城市进行了规范。
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方面,我市为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方案》,为做好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出台了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落后产品的相关政策。
同时,出台了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先进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为全面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制定了模拟检查的办法和评分细则等;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了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巡查、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水政执法制度。
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 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为充分发挥水价对节水工作的推动调节作用,逐步使水的价值与价格对称,我市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多次对自来水价格进行了调整。
目前,我市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由4.26元/立方米上调为4.74元/立方米。同时,对低保户、特困户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年用水量在0-120立方米)内的优惠0.50元/立方米;
对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6.80元/立方米上调为7.87元/立方米;对于特种行业用水,销售价格由37.73元/立方米上调为43.73元/立方米。
再生水是重要的水资源。为适应再生水发展需要,鼓励用水单位使用再生水,200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中水洗车用水价格,极大降低了洗车成本。同时,再生水的销售暂不征收水资源费,降低了再生水用户的运营成本。
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是促进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2015年,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对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实行阶梯价格。
以现行基础水价作为第一阶梯水价基数,按1:1.5:3的比例实行三级阶梯式价格。调整后,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含)以内,水价为4.74元/每立方米;第二阶梯120至180立方米(含),水价为6.47元/每立方米;第三阶梯18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11.66元/每立方米。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节水护水水平
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我市不断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结合市政道路和老新村改造、老街坊改造、城中村改造、“一户一表”等工程项目,更新改造供水管道,市区水表到户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0.83%。
同时,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市区主要建有桥东、桥西、西北和高新区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市区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了污水管网支管到户和雨污水分流工程,完善了市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使全市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减少直排河道污水量,有效改善了城市水环境。
为进一步节约用水,高效利用水资源,我市实行了定额用水、计划用水管理。全面执行定额用水与计划用水相结合制度,对全市工业行业产品制定了用水定额,并建立了用水定额管理指标体系,每年对所有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并按季度对用水企业、单位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征收1-5倍加价水费。
在节水技术改造方面,先后出台了推进科技发展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扶持项目(循环经济)资金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
近两年来,全市共完成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1905万元;2016和2017年度,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1.86%。和0.89%。。
同时,加强节水器具销售使用的监管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落后产品通告》,明确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与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大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对市区主要销售市场及其销售店进行集中检查,从源头上制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流通。
积极探讨开源新途径
拓展非传统水资源利用
近年来,我市还联合省内多家科研机构,先后开展了城市规划开发利用研究和地下水禁采效应分析等十余项节水科学研究,市节水办联合生产企业,研制了节水创新马桶,并在省内外多个城市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市在重视节流的同时,积极探讨开源的途径,研究落实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河北科技大学等高校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通过雨水收集、储存、净化进行绿化景观补水。企业施工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水的收集,经过处理后作为内部绿化、卫生冲洗用水。
此外,明确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首选再生水、雨水。加速推进市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深度处理,通过深度处理技术、工艺,使污水厂出水达到再生水标准,用于民心河河道景观、城市绿化、道路冲洗、工业生产冷却用水等。
创新管理措施 规范供水用水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我市将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节水器具等审查内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查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机关在审查立项文件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节水设施的内容进行审查。
对年设计取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按要求编制节水评估报告书;2万立方米以下的编制节水评估表,同时规定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用水单位在3个月内将竣工验收报告送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备案,核定其用水指标后,供水部门方可正式供水。
自1988年起,我市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1996年,我市发布了《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通知》、《关于开展水平衡测试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被测试企业(单位)的补助和优惠政策,对全市年取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企业(单位)制定了分年度实施计划。目前,全市规模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
同时,我市还不断严格执行节水统计制度,修订和完善用水统计报表,安排专人负责填报节水统计报表,按时报送至省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加快对市政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备井的关停步伐。
开展重点创建活动 抓好“三个载体”建设
在用水企业、单位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在资金与政策上给予扶持。截至2017年,市区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到10.96%,节水型企业覆盖率36.2%。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节水管理制度,配齐了计量设施,提高了用水重复利用率。
为鼓励居民节水,我市全面发动创建节水型小区。将节水型小区创建与居民节水器具改造工作相结合。截至2017年,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14%,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三个载体”建设中,我市积极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活动,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等高校,把节水工作作为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健全了节水管理网络,更新改造了内部供水管网,推广应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并采用浴室卡式智能管理装置。
同时,这些院校还主动探索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回收的中水、收集的雨水用于校园的绿化、卫生冲洗和景观用水,节水成效明显。目前,这些高校都已通过考核验收,成为节水型单位。
坚持节水优先理念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方式的一种转变,也是城市利用雨水的重要手段。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于2016年全面开展,在市政府的安排下,于同年4月成立市海绵办,协同规划、住建、园林、城管等部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目前,已编制完成《关于推进石家庄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海绵城市设施设计图集》、《海绵城市总体规划》、《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等多项规划及指导性文件。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也在加快进行,目前开展的有建设北大街、谈固北大街排水泵站迁改工程、滹沱河生态绿廊工程、滨水生态公园等共计24项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包括新建雨水系站、新建或改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蕾水池、植草沟、透水便道、蓄水模块等。
这些项目充分发挥和利用城市水体、绿地、市政基础设施、各类城市建筑体等对雨水的渗透、吸纳和净化作用,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流域防洪能力,有效削减径流污染,加快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通过一系列的节水举措,我市节水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市民、企业节水意识普及性有待提高,城市节水工作依然大有潜力可挖。下一步,我市将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在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完善节水制度体系等方面不断补足短板,努力完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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