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漳河生态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综合整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
邯郸市漳河生态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综合整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 |
为有效治理园区内非法采砂现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漳河林场国有林地与漳河河道的行洪安全,维护漳河园区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 照《水法》、《防洪法》、《森林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河务部门和有关乡(镇),组织园区公安、漳河林场执法人员,坚持长抓不懈,合力攻 坚,集中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严厉打击漳河林场和漳河河道(园区段)范围内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偷挖滥采屡禁不止问题,有效保护国有林地资源,保 障河道行洪和水工程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依法对漳河林场辖区和漳河河道(园区段)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以及运输、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打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园区治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园区治砂行动的总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广播、通告、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重要性,普及河道管理、林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漳河园区周边区域内群众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定岗定责,分片巡查。 1 、 漳河林场各相关分场,组织本单位护林人员,划定责任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2、护林员发现非法采砂行为要 立即报告,不报者停止工作并停发工资。3、公安分局开展交通车辆整治行动。安排民警值班巡逻,禁止非法拉砂车辆进入和通过。4、同一区域内,发现多次毁坏 林地、起土挖砂现象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处置,大力惩治。 1 、园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必须及时处置,结合森林分局、各乡(镇)派出所迅速出警,对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2、公安分局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持行动迅速、处置果断、重拳出击、卓有成效,确保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彻底治理。3、河道内非法采砂的, 按照《水法》、《防洪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其他活动,致使国有林地受到毁坏的,按照《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非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并补种毁坏株数的3倍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的5倍罚款。 4、对于非法采砂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紧密配合协作,形成综合执法合力,保障综合治理非法采砂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治理非法采砂小组要主动出击,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里勾外联、为他人通风报信。 4、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严禁收取非法采砂人员的“管理费”、“好处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5、严厉打击参与非法采砂、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如为园区工作人员,一旦核实,立即开除公职,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经费保障 为保障综合治理非法采砂活动的顺利开展,查处非法采砂的处罚款项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园区财政,园区财政确保治砂工作经费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