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勇副局长到黄骅市司法局调研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沧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英勇带领基层科的负责同志对黄骅市司法局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胡福岗局长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黄骅市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并深入到1个镇司法所、2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镇领导、司法所所长、村干部、调解员进行了交谈,掌握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马英勇同志对黄骅市司法局创新发展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开展表彰评比活动,注重培树优秀调解员,在电视上、报刊上进行宣传,让调解员在社会上有尊严、有荣誉感。“以案定补”工作可以搞评查活动,根据纠纷调解的难易程度进行补贴。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统一标识,职责、制度上墙,搞好业务培训,抓好典型,打造亮点,努力使司法所建设上个新台阶。三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好法律服务资源,管好服务“窗口”平台,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