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各学校开展禁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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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馆陶县各学校开展禁烟活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馆陶县教育系统积极开展禁烟活动。活动要求,全县各学校要完善禁烟、控烟制度,做好禁烟宣传工作。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牌,开展禁烟教育,让师生充分了解吸烟的危害以及学校开展禁烟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学校小卖部不销售烟草制品。明确学校禁烟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全县各学校及幼儿园内,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并成立组织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馆陶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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