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教育局为全县教职工参加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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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馆陶县教育局为全县教职工参加意外保险
在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扎实开展“惠民生,达民意”活动,馆陶县教育局为全县教职工参加了意外保险。“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教育局实施“教师健康工程”的一项重大举措,参保教职工每人每年50元的保险费,由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各承担20元,其余10元由教职工本人承担。出现意外事故后的赔偿标准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付6000元,伤残或死亡最高赔付17000元。此项举措得到了全县教职工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将更加努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为提升馆陶教育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馆陶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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