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强化反腐败工作凝聚合力
为着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市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调配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查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该处分的尽快处分,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对近五年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该启动调查的重新调查,该处分的坚决处分。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办案专项行动。为着力解决“小官巨贪”等问题,结合在市直机关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在房地产开发、“小官巨贪”、整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重点领域开展办案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认真对去年以来查办的“九个重点领域”案件中涉及“小官巨贪”、房地产开发等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找准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健全办案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将研究制定2015年度办案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奖惩措施,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履行监督责任意识;加强对市直单位办案工作的督导力度,对长期不办案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或给予组织调整。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和梳理本单位、本系统突出问题,报送重大案件线索及重要隐患清单。
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规范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事项;加强反腐败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审计出的违纪违法问题、判决的党员干部及其他重要案件和案件线索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离任审计结果报送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反腐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