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建立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及截止时点,在评审过程中,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是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是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查询其不良行为记录,优先选择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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