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社局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是国家人社部深入分析当前基金安全形势,针对社会保险工作特点和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为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划定的“红线”。同时,也是加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省市通知要求,我县人社局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活动。为更好地深入学习,县人社局制定学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条理的推进《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落实《纪律规定》,重在心领神会,关键在自觉执行。县人社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六个严格、六个坚持、二十个不准”作为加强社保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刻领会《纪律规定》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开展警示教育,让《纪律规定》真正入脑入心,警钟长鸣,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自觉自愿主动执行。
二、对照《纪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充实制度规定。在显要位置公布二十个不准和细化内容,公布监督热线,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廉政风险点,加强内部控制、优化经办流程,经办相邻环节或岗位不得同一人兼任,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且不得同一人兼任,同时强化稽核在经办事中的核查功能,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要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将《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干部职工制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践行《纪律规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控制举措,通过查制度、查执行、查内控等,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相关举措,防患于未然。结合廉政建设和效能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社会保险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