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民政局着力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确保应保尽保。一方面,动态、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以来,我县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220元;另一方面,健全完善了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新制定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中,对涉及低保的户籍认定条件、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规范低保申请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严格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制定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在审批实际操作中,坚持“严把六关”,即严把申请入口关、入口调查关、收入评定关、监督关、审批关和资金发放关;坚持“六个不批”,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同时坚持实行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三公开”和审核名单、审批名单“两公布”。针对隐性收入调查难的问题,通过采取群众听证制度,采取无计名票决制,把评议权交给群众,走群众路线,确保低保操作阳光透明。
三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县民政局通过采取“每月一小审、半年一大审”的操作方式,即每月开展不定期的入户走访,每半年开展全县低保户复审工作。要求低保核查工作人员对低保户家庭实行***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对低保户家庭收入状况变化、家庭人员增减,随时进行掌握,并及时调整、变更标准或取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