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安监局探索四式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
一是倡导“前置预防式”执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登记建档,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
二是实施“专家指导式”执法。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企业,确定检查频次,聘请省市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把脉问诊,尽最大可能的为企业查找隐患、指出漏洞,并认真解答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增强安全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
三是推行“告知警示式”执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告知警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隐患销号式”执法。加强复查监管,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有效减少和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