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泥井镇——河长制助力河道生态环境改善
今年以来,泥井镇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助力镇域河道生态环境改善。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书记为总河长,各相关班子成员为副河长,各村书记、村主任为村级河长,及时全面掌握各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质情况。以河道清理、清障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污染源排查整治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广泛动员,集中整治。通过村广播、发放明白纸、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河道整治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组建执法队伍,全面排查境内河道水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私排污水、倾倒垃圾等行为,全面整治和维护良好河道管理秩序。
健全机制,重点督查。建立“一河一档”,做到“一河一策”,切实履行“管、治、保”责任。完善两级“河长制”管理网络,明确村级“河长制”职责,加强督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河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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