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T-201505003
采购人名称: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高阳县迎宾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桂花 0312-66305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供货地点: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招标范围:卡口监控设备、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需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 供应商须出具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的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厂家授权书(非生产厂家提供);
4、 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应具有国家交通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
5、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开标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的厂家授权书(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卡口监控设备及信号灯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 19日—2015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月 26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 5 月 2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王欢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