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缩减行政审批环节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结合我市改善“两个环境”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地税局大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对部分涉税事项实行了“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模式。同时,对部分涉税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核查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
一、重点从硬件升级、优化流程、机构设置、业务前置等基础工作入手,将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11类141项终审权限,在县(市、区)局以下的备案、审核事项实行“先办后审”。
二、在前期多次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将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认定、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房产税减免、企业搬迁后不使用的原有场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5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局。
三、将44项审批权限在县(市、区)局以上的审批、备案事项,取消管理人员、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调查审核环节,直接由县(市、区)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实地调查审核,极大减少了办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