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召开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
5月7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会议对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今年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迪友堆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州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们着眼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设“怒江2020”以及改善民生等全州中心工作和重点问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8件,涉及财政经济、农业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资源、法制、民族侨务、制度研究工作等方面内容。在128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选定了14件作为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的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各领衔督办2件。 迪友堆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尊重代表法定职权和民主权利,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各项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反映了全州各族群众的呼声和企盼,办理好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促进怒江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将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 迪友堆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宪法和法律的高度,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二是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办理工作。州人民政府要及时召开内部交办会,明确办理任务和时限,加强对各承办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准确掌握办理进度、动态和效率;要形成内部督办制度和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到办理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内部督办;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工作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州人大常委会要强化督办工作,推动提高办理质量。要对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根据办理情况适时组织召开面商会、专题汇报会;要根据办理情况组织承办单位“回头看”,切实提高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