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公告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29号)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在全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一、清理对象: 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为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清理范围: (一)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 取财政资金的。 (二)个人“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 津贴补贴的。 (三)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以下人员不在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范围:机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中经组织批准的离岗退养、提前离岗人员;根据国家及我省政策办理了手续的在岗或离岗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清理时间: 按照省级带头、分级负责、全面推开、标本兼治的原则,专项清理整治自2017年4月初开始,长期坚持。 四、监督举报 为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我州的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科 举报电话:0886-3622310 举报邮箱:59884314@QQ.com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穿城路235号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吃空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如实举报和反映。 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