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春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通知公告
怒食安公告〔2017〕1号 冬去春来,气温回升,万物复苏,病原微生物又开始繁殖活跃。食品储存气候条件相应发生变化,不良饮食习惯、食物储存不当或误食不安全食品较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易发高发。加工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慎食生菜凉菜。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务必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食物中毒。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饭店就餐。 二、预防野菜等植物性中毒 随着天气变暖,蕨菜、香椿等山茅野菜逐渐上市,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专家提醒,在享用原生态、绿色的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茅野菜,也不到园边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要小心预防山茅野菜等植物性中毒。 三、预防发芽马铃薯中毒 春季是土豆的萌芽时期,因芽内含有毒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应注意把土豆储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使用发芽和青皮土豆制作菜肴。家庭食用青皮土豆时,应完全削去0.2厘米以上厚度的皮肉并煮熟煮透,烧煮时加入少许醋,能够破坏毒素。 四、预防农药残留引起中毒 春季气温升高,蔬菜虫害大,菜农使用农药的频率高,采购蔬菜时要闻一闻蔬菜是否有农药味,避免采购农残大量超标的蔬菜。对能去皮的蔬菜应先去皮后再食用,蔬菜清洗前要先用果蔬洗涤剂浸泡10-15分钟,或用自来水浸泡30-60分钟,用清水冲洗干净,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五、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中,随着气温的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黏的酸菜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各餐饮单位、集体(学校、工地)食堂、熟食加工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盐,并注意包装标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禁学校食堂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六、预防四季豆中毒 四季豆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要加热到100℃并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破坏,所以加工四季豆必须充分加热,煮熟焖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 七、严防毒性药材和变质食物进入餐饮店 各餐饮单位严禁使用草乌、附片、附子等毒性药材加工、制售食物,应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 八、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是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主要场所,集体食堂特别是学校食堂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等,必须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每餐食物必须按要求规范留样。 九、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各县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食品采购、食品贮存、出厂检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饮食安全。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发单位及个人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备查。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31 特此公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