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通知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州人社局《关于下达怒江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怒人社〔2016〕***5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卫计委)机关保安岗位2名(限男性),机关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怒江籍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周岁―55周岁,男16周岁―6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 (一)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 (四)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学历在初中以上。 (五)近年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热爱岗位工作; (八)身体健康。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6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州卫计委党政办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审查。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及时确认,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理由。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州卫计委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通过面试了解应聘者能否胜任岗位工作。 (三)体检。 面试合格的,由州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州卫计委机关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等环节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3年《劳动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六、相关待遇 录聘用后待遇按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报名咨询电话:0886―36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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