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结果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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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9号(总第80号) 贡山县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5年5月至7月,对贡山县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评价贡山县辖二镇三乡,全县学校有14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小3所、幼儿园1所,教学点6个。全县中小学生人数4 346人,其中:小学在校生2 786人,初中在校生1 560人。全县有在职教职工457人。审计结果表明,自2006年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贡山县人民政府和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重视地方义务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承担地方配套资金责任,足额拨付各级财政投入资金,不断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和财务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三项资金”1 499.92万元,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初2006年增长18倍,年均增长率43.11%。但审计发现,贡山县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免费教科书管理,以及学校食堂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㈠未按规定发放较少民族生活费补助99.95万元。㈡挤占寄宿生生活补助、人助金150.55万元。⒈2013年度贡山县第一中学将县级安排学生人助金4.14万元冲减办公经费;2014年度贡山县第一中学从县级安排独龙族学生过节费中发放教师、炊事、保安人员节日值班补助1.56万元,购买文件柜0.32万元。⒉2013年至2014年度贡山县第一中学从寄宿生学生生活补助、人助金中发放高中学生生活补助8.98万元。⒊2013年至2014年度贡山县7所学校从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人助金中支付柴火、易耗品、生活用品等费用135.55万元。㈢挤占生均公用经费46.7万元。2013年至2014年贡山县6所学校用生均公用经费列支与义务教育教学无关的支出46.7万元。㈣专项资金结余管理不到位378.04万元。2012年末贡山县7所学校结余资金378.04万元,扣减2015年1月支出24.21万元,实际结余353.83万元,造成资金闲置,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㈤收入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统一核算管理76.99万元。2013年、2014年捧当乡中心学校和永拉嘎校点未将勤工俭学、学校养鸡场收入、捐赠“六一”儿童节等收入76.99万元纳入学校财务账统一核算、管理,并坐收坐支61万元,截至目前余额15.99万元。㈥学校将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转存个人***,涉及金额717.72万元。2013至2014年贡山县8所学校将学生食堂寄宿生活补助、人助金、营养餐、8个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等义务教育专项资金717.72万元列报支出,转入学校总务主任或食堂管理人员个人银行折卡保管,通过个人折卡取现或转账方式与食材供应商办理支付结算。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发放较少民族生活费补助99.95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教育部门认真整改,各相关学校在2015年9月份按照2015年春季学期在校较少民族学生数如数将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到较少民族学生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发放,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挤占寄宿生生活补助、人助金150.55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县教育局和上述学校将挤占寄宿生生活补助、人助金141.5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督促县第一中学停止从寄宿生学生生活补助、人助金中发放高中学生生活补助;对挤占生均公用经费46.70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县教育局和上述学校将挤占的生均公用经费46.7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专项资金结余管理不到位378.04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县教育局和7所学校将截至2015年1月末各学校的2012年剩余资金353.83万元收缴贡山县财政局;对收入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统一核算管理76.99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县教育局、捧当乡中心校和永拉嘎校点分别将资金余额15.99万元上缴贡山县财政局;对学校将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转存个人***涉及金额7 17.72万元的问题,责成贡山县人民政府督促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对专项资金转存个人***,公款私存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将截至2015年7月各校点总务主任或食堂管理人员个人***内结存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限期上缴学校财务纳入统一管理核算,确保专项资金规范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学生食堂财务要实行报账制,加强费用单据和相关手续的审核,强化资金管理,避免费用开支的随意性和大额费用开支行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建议各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生活账实行报账制,建立健全食材采购制度、内控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强化资金管理;财政、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结余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程序,加强行政监管工作,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的公告制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改善学生膳食结构。各中小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三是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县财政和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细化安排学校公用经费特别是各校点的公用经费,中心校应分开核算各校点的公用经费,确保教育教学一线的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县教育、财政部门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指导和监管,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执业能力,规范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贡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办法和措施。对未按规定发放较少民族生活费补助99.95万元的问题,贡山县人民政府责成7所学校从2016年起将较少民族生活费补助及时兑现到较少数民族学生个人;对挤占寄宿生生活补助、人助金150.55万元的问题,其中:贡山县第一中学对发放节日值班补助1.56万元、购买文件柜0.32万元和发放高中学生生活补助8.98万元已整改,并归还原资金渠道;7所学校从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人助金中支付柴火、易耗品、生活用品等问题已进行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35.55万元;挤占生均公用经费46.70万元的问题,贡山县6所学校已调整相关的会计账目,并归还原资金渠道2.58万元;对专项资金结余管理不到位378.04万元的问题,2015年9月贡山县7所学校将结余资金353.83万元上缴县财政;对收入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统一核算管理76.99万元的问题,捧当乡中心学校和永拉嘎校点已将资金余额9.90万元上缴县财政,并将勤工俭学、学校养鸡场收入、捐赠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对学校将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转存个人***,涉及金额717.72万元的问题,贡山县政府责成贡山县8所学校于2015年秋季学期将学生食堂寄宿生活补助、营养餐等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学校食堂实行报账制。 |
来源: 怒江州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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