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承诺书通知公告
一、规范办文,提高办文质量。严格执行公文审签制度,完善并公开办文程序;严格实行办文责任制,加强公文审核把关;草拟公文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改进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提高文件质量。 二、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认真执行州人民政府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压缩会期,开短会;提倡召开网络视频会议,降低会议成本;会务工作做到组织严谨、程序规范、服务周全,会前协调好,会后抓落实。 三、认真办事,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业务工作AB角制,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各种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急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沟通,提高协调实效。加强与州级部门工作互动及协调沟通,及时通报州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办理州级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需要办公室办理的工作,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情况,保障政令和信息畅通,切实提高决策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廉洁勤政,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忱为人民群众、基层和机关服务。 监督电话:(0886 )3622155、3622387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怒江州政务网、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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