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怒江州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通知公告
怒江州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怒江州统计局 2006年3月 根据***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零时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我州在国家抽样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以县为总体的抽样实施方案,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全州样本总量为3.05万人,占全州常住人口的5.87%。调查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等项任务。现将我州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我州常住人口为51.9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49.18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了2.77万人,增长5.33%;年平均增加0.55万人,年平均增长1.10%。2005年年末常住人口为52.04万人,比2004年年末增加0.57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州调查时点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7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8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3.2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3.20%。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9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州调查时点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7.2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2.35%;女性为24.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7.6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100。 四、年龄构成 全州调查时点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2.96万人,占常住人口24.95%;15-***岁的人口为35.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8.5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4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54%。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州调查时点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7.3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1.07%。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28.1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10.74%。 六、受教育程度 全州调查时点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为0.95万人,占1.82%;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口为2.49万人,占4.79%;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口为8.48万人,占16.32%;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为18.75万人,占36.09%。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口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179人上升为1821人;具有高中中专受教育程度的由5***2人下降为478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6051人上升为1632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525人下降为36101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13.4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0.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8人。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3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6人,农村为3.95人。 |
来源: 州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