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怒江分赛区报名及招商公告通知公告
一、活动宗旨:充分展示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反映云南多民族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共同繁荣的美好形象,展现云南独有的民族文化资源和独具魅力的原住民、原生态、原始美、原创力。对宣传边疆稳定发展和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活动全称: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怒江分赛区。 三、主办单位: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组委会,怒江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州旅游局、州民族委、州文化局、大赛组委会活动部。 协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广播电视局、州体育局、州文联、州教育局、州妇联、团州委。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2005年12月27日至28日在怒江会堂举行。 五、活动形式:来自省内的9个民族共计90名选手参赛(其中:怒江选手43名),通过比赛评出每个民族5名选手进入在昆明举行的决赛,凡入围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奖。比赛过程中穿插民族歌舞演出,活动精彩纷呈,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六、活动传播:两场比赛电视录像将在州电视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出,怒江报报道活动全程。 七、赛区活动运作模式:政府支持、部门承办、企业参与。 活动评选标准:睿智、美丽、爱心。 内容:双语种自我介绍、民族知识问答和才艺展示。 怒江分赛区参赛的各民族分别是: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藏族、纳西族、回族、壮族和汉族。 八、报名条件: 凡满16―27周岁的云南籍26个民族女性,皆可报名参赛。 参赛选手不限身高、学历和职业,但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紧张排练及相关比赛活动。 参赛选手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标准照两张,生活照两张。 九、报名时间:2005年12月8日至23日。 十、报名方式:州直在州旅游局(工人文化宫6楼)报名,各县参赛选手在各县组委会报名。农村及在校学生参赛选手免交报名费(须持相关证明),在校学生报名须经家长和学校同意。其它选手交报名费50元。 十一、初选赛:此次在怒江分赛区参赛的9个民族90名选手中我州43名选手限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藏族5种民族,其他民族的选手均可向组委会办公室(州旅游局)报名参加在其他赛区组织的比赛。分州直和四县设5个初赛区,选出以上5个民族的43名选手参加复赛。州直分赛区选拔赛定于12月24日在六库怒江会堂举行。4县分赛区选拔赛时间由各县组委会自行确定(截止时间12月23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傈僳族(10名):州直初赛区3人,泸水初赛区2人,福贡初赛区2人,兰坪初赛区1人,贡山初赛区1人,昆明1人; 2、怒族(10名):州直初赛区3人,贡山初赛区3人,兰坪初赛区2人,福贡初赛区2人; 3、独龙族(10名):州直初赛区4名,贡山初赛区6名; 4、普米族(10名):州直初赛区4名,兰坪初赛区6名; 5、藏族(3名):州直初赛区1名,贡山初赛区2名。 各初赛区选拔进入复赛的选手必须于12月25日到组委会办公室(州旅游局)报到,12月26日,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云南省著名专家进行赛前才艺培训和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培训(各参赛者在六库参赛期间费用自理;农村和学生选手由组委会补助食宿费和交通费)。 十二、奖励方式:“云南之花”年度总冠军荣获奖20万元;各民族的“民族之花”冠军获奖金2―5万元;亚军获奖金2000―5000元,季军获奖金1000元;除上述奖项外,另设10多项“最佳”奖,每项各奖1000元;“民族之花”冠军将参与冠名企业和全国各中心城市的50场巡演;成为电视片“《中国原住民》―来自云南的报道”的栏目主持人。 十三、怒江赛区招商办法 冠名单位:费用25万元人民币,限1家。 协办单位:费用5万元,限5家。 特别支持单位:费用1万元人民币,限10家。 指定宾馆1家:提供3天住宿,每天提供108人床位。 复赛现场广告牌:赞助金额面议。 联系方式: A: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 (昆明)电话:0871―4152591 传真:0871―4108002 联系人: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 何正翔 139****9636 组委会副秘书长兼宣传部长 林世兴 133****7588 B:怒江赛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怒江)电话:0886―3624247 传真:0886―3627005 联系人:张永慧 0886―6699751 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cnynshow.com 特此公告
首届中国云南26个民族之花选拔赛 怒江分赛区组织委员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
来源: 怒江州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