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村级人社金融代办员补助经费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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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为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我州人社事业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促进人社基层服务和“村村通”金融服务深度融合。2016年8月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农业银行召开联席会议,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积极与农行协调,解决由农业银行承担经办的泸水、福贡两县村级代办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激励经费,有效推进工作措施。 一是对于加强村级人社金融服务工作,把村一级的人社服务与金融服务资源进行融合,依托村(居)委会建设一支“愿意做、信得过、稳得住、懂政策、业务熟、素质好”的村级协办员队伍,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人社金融基础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对我州村级代办员工作经费的提升,促进参保缴费带来积极影响。三是为下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
来源: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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