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消防部门多举措落实好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怒江消防部门坚持长远与目前兼顾,宏观与微观统筹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完善规划,健全机制。提请政府出台“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队已制定《怒江州“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再修改、再完善阶段;推动完成地级市、县城、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其余60%以上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进行梳理修编,加大与住建、水务部门的协调,新建市政消火栓36个;推动各级综治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在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85个,发动农村地区建立志愿消防队102支。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单位“六加一”措施,推广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对卫计、教育、民政、文化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消防安全“明白人”492人。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重点单位“两个标准”、“六加一”措施和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销案,挂牌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支队已下发《全州2016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家,正在进行整改;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推进网上执法办案,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5%以上。支队已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录入率达100%。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