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交警圆满完成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怒江州交警部门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在全州开展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车、旅游客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及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确保第二季度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顺利实施,怒江州交警支队及时下发了《全州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导。四县交警大队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突出隐患排查,源头管理到位。第二季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怒江州交警支队建立了通报工作机制,先后下发了《全州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工作情况通报》《关于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情况的通报》等,并将通报抄告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州交通运输局纳入监管视线。四县交警大队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 突出路面管控,全面整治违法。四县交警大队针对汛期天气和道路交通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全警动员,把握重点,形成严管重罚的强大态势。一是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紧密结合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采取错时执勤、分散设卡等方式,依法从严整治酒驾、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农村地区安全管理。利用节假日、集市、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组织执法小分队,联合公安派出所、农机等部门,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狠抓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四县大队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通过官方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天气信息、道路通行状况提示和交通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二是扎实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针对当前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专项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客运站、运输企业,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三是以执法检查站、违法处理、车管窗口等人员密集地作为宣传主体,教育交通参与者牢记安全出行重要性,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及交通安全意识。 专项整治期间,全州共出动警力9150人次,警车2100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262起,其中无证驾驶210起,饮酒驾驶16起,醉酒驾驶12起,超速行驶1***7起,超员7起,拘留19人,非法改装、拼装车辆78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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