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多举措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今年,怒江州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程序多,为确保安置工作取得实效,怒江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民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扎实有效地推进。 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做好宣传工作。为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怒江州民政部门组织负责安置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政策,针对退役士兵所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依据《退 役士兵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等有关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认真、详细地为退役士兵解答。利用宣传栏、报刊等方式积极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 加强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怒江州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合理地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对退役士兵的培训。本着“自愿参加、讲实用、重实效”的原则,着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共有8人通过自愿报名参加了省级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双考”安置。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全州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19人,其中:自主就业105人,全州发放退役士兵一次经济补助经费107.***万元,及时、足额的发放到了退役士兵的手中;今年怒江州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14人,其中转业士官12人,城镇复员士官2人。对这14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双考”(文化考试和实际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安置工作。目前,符合城镇安置就业的14人都顺利通过“双考”并得到妥善安置。(责编 彭四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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