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财政局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怒江州财政局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企业监管制度体系,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推进企业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全州国有企业发展壮大。 贯彻落实企业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等方面重大事项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严格执行重大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制度。加强国有产权基础管理,认真做好资产划转和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转让产权,无论资产大小,依法依规进场公开转让,做到转让程序合法有效。截止6月30日,州财政局同意了州交运集团关于处置11辆公司车辆的请示,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依法进场进行公开转让。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紧抓企业安全生产不放松,及时转发了《怒江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宣传贯彻 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和企业财务报告工作制度,做好财务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引导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约束,强化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审计功能。完善了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提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覆盖率,通过开展决算审计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进行审核,为绩效评价和业绩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认真做好企业数据的统计汇编工作。完成了2014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决算、非国有企业决算、担保企业决算四套年终决算报表。全州列入企业决算的141户,比2013年增加22户,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3户;非国有企业127户;金融担保企业1户。全州列入国有资产统计的户数13户。及时上报2015年的国有资产月份快报和企业财务月份、国有企业月份快报。按时完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决算工作。 做好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工作。做好公司账务管理、换证工作。积极与怒江给排水公司协商,上报省财政厅,积极归还省国开行的贷款,并于2月底全面还清贷款。 (责编 密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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