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稳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怒江公安消防支队结合实际,按照“促规范、提能力、抓防控、强联动”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全州社会面火灾防御能力。目前,全州167个重点单位、12个社区、84个村委会均已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投入使用,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标准规范建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管理职责及工作职责》,通过明确消防机构职责、网格监督员工作职责、微型站、微型站站长工作职责、微型站队员工作职责、值班人员等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日常运行管理;并将微型消防站指导工作作为基层消防大、中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拉动演练的重要内容,分片定点、专人专责;大队监督员负责跟进微型站建设过程中的人员配备、日常管理及防火巡查等工作;中队负责指导业务训练、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通过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实现了对微型消防站的常态化指导管理。 严格教学提升能力。建立分析、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实行支队、大队、派出所三级指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对各单位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执勤训练、考核评价等工作进行指导。将建成微型消防站纳入各地灭火救援体系,成立区域联防组,定期组织开展区域联合训练、演练,进一步提升微型站消防综合水平。 严格运作发挥职能。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要求微型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明确站长负责组织统筹日常管理、训练等职责,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开展熟悉演练、参加防火巡查等职责,控制室值班员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等职责。发挥微型站点多、线长、面广资源优势,着力打造集防火巡查、灭火救援、宣传教育为一体的专业消防队伍,建立常态化消防巡查、入户防火检查、消防安全提醒、灭火救援等“防、消、宣”一体化运作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微型站效能。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