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日,怒江州召开2017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的要求,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州委常委、副州长邹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怒江州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培训演练、主动避让、综合防治等综合防灾体系各项工作,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增强;主动应对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起,疏散转移群众632人,避免151人伤亡,避免经济损失685万元,努力降低灾害损失,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的要求,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稳步推进治理工程及搬迁避让项目,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会议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高度,深化认识、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了然于心,决不能简单化、一般化来对待,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强化协作联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严格监督管理。要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资金安排使用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实现工程目标和投资效益。五是严格督促检查。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乡(镇)的督促检查和***问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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