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构建食药安全执法合作框架体系
近年来,怒江州积极开展多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构建了一整套执法监管合作框架体系,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人民法院、州政府法制局、州监察局等6个部门,联合建立《怒江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两法衔接”联席会制度,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行刑协作不断加强,查处工作不断规范。 州食药监管局与州农业局签署《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机制。全州共有40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纳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完成食用农产品实验室检验检测960批次。 州食药监督管理局与州公安局联合下发《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怒江州公安局关于健全食品药品案件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双方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职能职责,制定了提前介入、案件移交、案件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学习交流、举报奖励、联合宣传等10个工作机制。 州食药监管局与怒江公安边防支队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外来冻肉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对进入怒江边境地区的外来冻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切实把住外来冻肉“入口关”。 州食药品监管局与云南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签订了《关于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合作协议》,在技术提升、人员培训、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方面互相支持配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任责任。 州食药监管局以报纸电视新闻报道、专栏、公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