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怒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5日至17日,省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查组到怒江州督导检查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治理工作。 期间,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督查,督查组反馈了对怒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情况。督查组认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怒江食品安全持续良好的发展。近几年怒江没有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成效明显。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广泛学习宣传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抓紧抓实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及四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整合工作,严格依照治理整治目标要求,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治理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要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监管到位。要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厉问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怒江各族干部群众的饮食安全。 副州长丁秀花在反馈会上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督查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对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保障全州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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