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森林公安落实公检法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怒江州森林公安局邀请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及泸水县检察院、泸水县法院等公、检、法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业务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十二五”期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涉林刑事案件情况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判决情况,认真分析了涉林刑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原因,以及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87起,破366起,其中,办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348起,移送审查起诉247起,判实刑77起,占31%,判缓刑149起,占60%。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针对2010年以来森林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如何抓好侦查破案、鉴定意见、审查起诉、旁听庭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并达成共识:一是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与检察院、法院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侦查办案工作,旁听涉林案件庭审,提高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质量,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地方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刑事侦查技术上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充分依托科技手段侦查破案,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三是检察机关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指导,严格审查案件质量,及时纠正侦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提高批捕率、起诉率、判决率。四是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依照公诉机关意见和法定情节,依法审判涉林刑事案件,在量刑上尽可能判实刑,体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公、检、法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怒江森林生态安全。 责 编:陆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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