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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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近年来,我州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妥、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社区矫正网络。为全面贯彻落实去年12月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10日,我州及时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政法的副州长为副组长,以州综治委、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等12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县、乡(镇)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和司法所长兼任,村(社区)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点,初步形成了州、县、乡村(社区)三级工作组织网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二是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今年2月18日,州司法局及时召开全州司法局长会议暨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会议,对全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对开展好社区矫正实施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月下旬,州司法局组织四县司法局长赴保山市施甸县取经学习。通过实地考察和广泛征求意见,在总结兰坪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州司法局制定了《怒江州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与12家成员单位联合行文下发。各县局根据实际亦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其他相关材料,增强了矫正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总结试点县经验,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2007年5月,兰坪县被列入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州局加强了管理和指导的力度,要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要坚持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注重抓好五个联系、五个结合。五个联系,即衔接工作与矫正对象实际相联系,认真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摸底、排查、走访,搞清矫正对象的情况,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矫治有针对性;监控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相联系,在社区组成矫正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在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动上的便利作用,为司法所将工作重心从监控转向教育矫正提供条件;实践与探索相联系,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教育矫正方式,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社区矫正与司法所建设相联系,通过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社区矫正与法制宣传教育相联系,通过加大对矫正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矫正对象消除自卑心理,勇敢面对现实,早日回归社区。五个结合,即与学习相结合,对矫正对象注重加强法制、道德和文化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其做到勤学习、勤思考、勤劳动;与生活保障相结合,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低保范围;与争取矫正对象的家庭、亲友和同事的配合支持相结合;与预防和减少脱管、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相结合,严肃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由于注重抓好五个联系和五个结合,矫正质量不断提高,截至今年2月底,全县共接收5种矫正对象90名,落实低保9人,落实责任田16人,组织集中教育207次,组织公益劳动1222次,已经解矫6人,重新犯罪收监执行1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83人,无一脱管漏管。 |
来源: 怒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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