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进教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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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根据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综治维护稳定委员会印发的《怒江州2009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州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及“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教堂活动。 我州农民群众的汉语水平低,但是大部分农民能阅读傈僳文读本。为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州司法局根据实际,将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翻译成傈僳文读本,首印了3000册发放到农村。为了让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及时掌握新制定的法律法规,我州还在《怒江报》傈僳文版上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通过问答、案例分析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物权法和土地承包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为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确保国家法律得到遵守,我州大力开展了“送法进教堂”活动。一是确定义务法制宣传员。2007年州司法局与州宗教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教牧人员作为义务法制宣传员的通知》,将全州范围内教牧人员确定为义务法制宣传员。贡山县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与县宗教局协作,率先在全州启动了教牧人员法律培训活动,举办了共有29名教牧人员参加的普法培训班,并向参训人员发放了傈僳文《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和义务法制宣传员证书。2008年4月,福贡县司法局联合宗教部门对348名教牧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定其为法制宣传员。通过培训,宗教界人士带头学法用法的意识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也提高了,起到了较好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维护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落实我州“五五”普法规划和《怒江州“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推进我州“法律进教堂”活动,在2007年特聘教牧人员为义务法制宣传员的基础上,经州司法局与州宗教局协商,于2008年3月制定出台了《怒江州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宗教部门利用每年对教牧人员进行培训时的机会,开展法律常识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爱国意识、守法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引导信教群众切实增强法制意识,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逐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各县司法局还结合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各类宗教活动点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了教堂、长老、传道员和教徒基本情况,并发放了《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2900册。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民族宗教与法律法规、宗教信仰与遵纪守法结合起来,形成稳定实用的普法阵地,为“法律进乡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教堂”回访。在开展“平安和谐稳定”宣传月活动期间,贡山县司法局、泸水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并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回访小组。经回访,所有教牧人员都能尽职尽责对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而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据相关部门反映,还经常有信教群众主动把邪教分子散发的光盘和文章等反动材料交到公安局和派出所,并能做到不看、不讲、不传。 |
来源: 怒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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