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森林公安局文明执法彰显科学发展观
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做好学习实践工作,切实抓好森林公安工作,通过文明执法彰显科学发展观。 注重宣传,营造执法新环境。针对林业执法环境不优、氛围不浓、声势不大、支持不够等现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二是通过以案说法,协调检法机关深入案件高发乡镇、村委会进行森林刑事案件公审公判,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三是开展送法下乡和林业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活动。利用下乡办案的机会向广大群众宣讲林业法律法规;利用乡(镇)、村、组召开护林防火会时机,宣传法律法规和现行林业政策;在森林防火期进行《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火灾扑救常识入户宣传。在开展宣传过程中,共发放法律小常识宣传单180份,检举举报奖励制度公告205份,森林防火条例小读本871册,森林公安警示教育片DVD光碟48张。 强化学习,打造严格、公正执法队伍。该局民警围绕塑造业务精通、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化”森林公安队伍的目标,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培养民警自觉学习习惯,着力提高全体公安民警能力和素质。一是送出去学。结合警衔晋升,分批选送民警到公安院校进行学习,学业务,炼作风,强素质。二是请进来教。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资深法律工作者,通过举办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突出涉林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三是工作中带。实行以老带新,扶上马,送一程,搞好传、帮、带。四是以考促学。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质量考评、信访案件考察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以学促用,抓法律知识考试。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工作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切实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制度,塑造执法新形象。该局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制定了《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林业案件考评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定重大涉林案件由森林公安局集中研究裁决办理。紧扣办案质量,将每个民警的工作定性、定量,全年百分量化考评,与评先晋级相挂钩。通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气质、修养、能力、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达到举止得体、张弛有度、有理有节、不怒自威。 倡导文明,推崇执法新风尚。针对极个别民警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通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文明意识,提升高效服务、依法行政、团结协作的能力,使执法为民的观念入脑入心。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实现由执法者自居向执法为民的根本转变,真正达到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