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通过州级验收
近日,我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通过了州级检查验收。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作为我省林改九个试点县之一的兰坪县,于2007年3月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为了准确掌握泸水、福贡、贡山三个县林改质量,反映工作成绩,州林改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李四明为组长,副州长卢文祥为副组长,林业、财政、民政、档案等部门主要领导和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州级检查验收组,从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历时24天,采取抽查与全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听、查、看、访、评的形式,全面、客观、真实地对边三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形成反馈意见,报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反馈各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县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目前,泸水、福贡、贡山三个县正按照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的反馈意见进行进一步的整改完善,州林改办将于本月内,对三县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核查,以迎接省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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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