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地税四举措强化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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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采购质量和效果,加强采购工作的廉政勤政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怒江地税局政府采购联系制度,成立政府采购联系机构,由检察室、办公室、计统科、信息中心、稽查局组成,监察室负责牵头处理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任务、分清责任、落实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抓好各自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规范流程。按照立项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合同签署及履行、采购文件立卷归档的流程实施政府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四是严肃纪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执法,要求经办人员恪尽职守,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规定采购人员不参与决策,实行“三不”原则,即:不吃请、不收礼、不办人情事,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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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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