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5月开始在兰坪县试点,2007年4月全面铺开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强势推进改革,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四套班子齐参与,相关部门齐配合”的林改工作格局。兰坪县于2007年全面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泸水、福贡、贡山三县于今年8月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 我州是全省重点林区之一,全州林业用地总面积1734.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8.7%,其中国有林1067.9万亩、集体林666.8万亩。集体林中公益林区占206.5万亩、商品林有460.3万亩。全部集体林均纳入此次林改,共涉及全州4县29个乡(镇)、258个村委会、2857个村民小组、98547户405933人。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统管的商品林采取能“均山”的必须“均山”,不能“均山”的通过“均股”、“均利”的形式进行改革。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实行家庭承包的经济林和依据合同取得的集体林的使用权或林木使用权、所有权,给予稳定完善。对集体统管的公益林确权到村民小组,生态区位一般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在林改工作中,我州采取四级书记抓林改,发动群众抓林改,经费保障抓林改,依法依规抓林改,督促检查抓林改的工作措施,确保领导到位,宣传到位,资金到位,督导到位。通过林改,群众爱林、护林的意识得到增强,林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和体现,群众参与林产业建设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兰坪县在人工商品林采伐经营中严格遵循林改政策,充分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共采伐人工商品林9100立方米,涉及四乡五村296户1490人,总收入462.1万元,其中林权所有者收入达323.47万元、集体经济收入138.63万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泸水县片马镇各村群众自愿划出山林共185亩作为各村小学的勤工俭学林,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目前,作为全省林改九个试点县之一的兰坪县,配套改革方案已上报省林改办审批,“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建设已全面启动。泸水县已基本完成9个乡镇71个村的内业汇总工作,共确权132.62万亩52577宗地。福贡县已完成7个乡镇中51个村的外业勘查勾绘,全面进入内业汇总阶段。贡山县先开展的沿江4乡镇已基本完成外业勘查勾绘,正在进行内业的申请表填写、底图转绘、面积求算等各项工作;独龙江乡林改的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全面进入村组方案制定阶段。 州林改办将在10月至11月上旬对泸水、福贡、贡山三县全面开展州级检查验收后,进一步制定符合州情的集体林权制度相关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在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州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现代林业经营、服务、流转和保护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的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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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