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顺利完成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2007年至2008年的全州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我州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部门协调作战,目前,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在落实全省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州委州政府召集各县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就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该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确保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州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实施对象、实施标准、实施补助金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检查组则根据指示到各县检查的同时注意收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激励机制,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整个工程推进过程中,我州还注重协调,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把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等工程结合起来,推动部门和行业之间优势互补、配套建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成效;与此同时,我州还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向农民宣传防震减灾知识,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农民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意识。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部门协调配合,在2007年我州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共安排拆除重建1800户,加固改造3000户。泸水县居民地震安全工程涉及1350户,其中拆迁重建550户,加固改造800户。兰坪县涉及1350户、福贡县涉及1350户,贡山县涉及750户,目前所有工程已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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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