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口计生委采取六条措施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州人口计生委提出六条措施,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进程。 一是征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弄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内容以及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成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工作责任;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编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四是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单位政务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五是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六是认真做好《怒江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维护管理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网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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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