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州从今年起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是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而实行的一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改革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全面实行对农民补贴“一折通”。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