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确定十一五残疾人工作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我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努力推进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让3万多残疾人更好地参与全州社会经济建设,近日,州残联结合我州实际,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州残疾人工作的总体目标。 在康复服务工作上,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继续推行设立定点医院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等重点康复工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性工作,使全州约1900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治疗;在教育方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我州残疾儿童少年新生入学率达到85%,在校学生巩固率达到95%,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扶持和资助力度。 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我州将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州各项扶贫开发计划和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中,使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3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10300人。同时要加大对残疾人技能培训力度,使3720人接受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在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好“分类救助”和“分类施保”措施。同时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3600户,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争取康复扶贫贷款和其它投入3340万元,解决11800人的温饱问题。 继续推进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事业,积极建立文体活动平台,进一步丰富、活跃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生活,让残疾人充分展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权观,倡导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各种环境,同时积极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在维权工作中要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权益。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