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检察院工作呈现八大亮点
2006年,泸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贯彻“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各项检察工作职能,为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泸水检察工作呈现“八大亮点”。 一、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高度抓好刑事检察工作,无一案件超时限或超期羁押。全年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而无一案件超时限或超期羁押,案件审结率达100%。二、攻艰克难,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在全州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在办理州院交办的贡山华龙公司原董事长许某涉嫌行贿、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贡山原工商局长杨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中,该院抽调办案骨干,成立专案组,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严把案件质量关,使该系列案得以圆满审结。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2006年,依法抗诉1件1人;共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6人,依法不起诉5人。严格审查,准确定性。经审查改变刑事案件定性3件4人,县法院均按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定罪量刑。四、检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06年,泸水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把组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学习的重点,针对检察官面临断层和学习风气不浓的实际,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司法考试奖励办法》,出台一系列鼓励措施,院领导带头参加司法考试,为全院干警做榜样,并收到了明显成效。五、反渎职侵权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的要求,泸水县检察院原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对强化行政权、司法权的监督,促进泸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明显,推出“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十项承诺。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学习体会交流、党组(党支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开《泸水县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十项承诺》,建立《泸水县人民检察院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统一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七、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廉政勤政建设。2006年,该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先后作廉政公开承诺,检察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八、主动认真接受外部监督,确保自身公正执法。2006年,泸水县检察院认真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重视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着力建立健全监督规则、办案流程和联系办法,年内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符合条件的“三类案件”2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不同监督意见均得到检委会采纳,进一步加大了外部监督力度,提高了执法的公信度。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