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依法治州工作扎实推进
我州依法治州工作自1998年启动以来,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从州情出发,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州阶段性工作任务,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加快了依法治州进程。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及时成立了党委一把手任组长的州县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办事机构;结合实际,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州工作合二为一,一并规划,一并实施和一并总结;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依法治州、县工作,州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和进行1-2次视察工作;州县司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联络、督促和指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对重点项目实行量化考核。 精心组织,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举办法律知识比赛、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并以以考促学的方式,组织不同内容的普法教育考试,全州共有20555名工作人员参加应试,合格率达98%,4562名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考试;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全州二级完小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425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不定期地给在校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开展了“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和“法在我心中”读书知识竞赛等活动;悬挂和张贴标语,开辟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印制各种材料上街宣传并播放录音录像和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针对农村实际,分别用汉文和傈僳文两种语言编写了《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一书,印发到农村社组作为普法教育用书。充分利用信教群众过礼拜的机会,请教牧人员宣讲法律。在农村250838人应普法对象中有233731人不同程度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接受教育的比例占应受教育人数的93.18%。 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全州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修订完善了各种执法责任制。州人大制定实施了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颁布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打击兰坪县金顶凤凰山矿区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定》,完成了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起草了民族教育管理条例、怒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六库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农村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草案;州县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效避免了显失公平案件的发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坚持对所选举和任命的行政首长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政府部门清理出了建国以来地方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524件,命令废止90件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符的文件,对修改后可继续使用的16件进行了修正;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州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了全州的行政许可单位,审核公布了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273个,行政执法人员3092人,规范了行政执法队伍,强化了依法行政能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开展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内容的依法治理活动,已创建7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审判和检察机关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办案,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在29个乡镇设立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已调处民间纠纷9799起,调解成功9311起,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