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
本报讯 2005年12月29日,我州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斯大宝,州政协副主席八化益等出席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就业责任、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输出、新增就业数、实现再就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促进了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发展。10年来,通过《劳动法》的实施,全州已初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全州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60184人,征缴社会保险基金7461.44万元,支出4340.06万元,累计结余社会保险基金9498.76万元。 座谈会上,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了我州贯彻执行《劳动法》以来的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畅谈《劳动法》颁布10周年来我州取得的成绩,同时就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上,在州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以抽签方式产生了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获奖人员。 州基金监督委员会、州就业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属驻怒江企业、州内企业代表出席座谈会。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