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反贪工作
本报讯 11月24日,州检察院召开反贪工作通报会,向州检察院和泸水县检察院聘任的人民监督员通报全州检察机关四年来的反贪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全州反贪部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四年来,先后立案侦查81件107人,其中,贪污案20件26人,贿赂案22件34人,挪用公款36件46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件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反贪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认清形势,统一认识,不断转变执法观念;二是领导重视,加强对反贪工作的领导;三是始终突出查办重点,依法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四是加强举报宣传,拓宽案源,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五是强化办案措施,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六是健全完善办案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会议就下一步做好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统一认识上下功夫,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在有效监督上下功夫,做好“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工作;三是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四是在宣传力度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