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综述
州八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来,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切实推进代表工作,发挥州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积极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为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州人大常委会从我州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积极订赠学习材料和组织培训活动,为代表学习提供条件。(二)积极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保障。(三)委托各县组建代表小组,为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并积极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以视察、调查、座谈等活动形式,了解掌握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进了各地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 二、加强与州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州人大常委会为了规范与代表联系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怒江州人大常委会联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试行)》、《怒江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州人大代表的规定》,并认真开展联系代表工作。如:安排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上一级人大代表列席州人代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州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工作中,以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活动,发挥代表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作用。州人大常委会为了发挥代表监督政府工作的作用,根据全州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适时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工作,促进政府工作。精心组织会前集中视察;本届常委会先后5次组织我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出席人代会作准备。积极组织专题视察;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对全州大春生产情况、天然林保护情况、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情况、边防工作情况、国企改革情况、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及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等11个专题工作情况视察,参加视察的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共134人次。开展评议政府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18名组成代表评议组分别对民政工作、公安工作、农业工作开展评议。 四、认真交办、督办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机关和组织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截止10月底,代表共提出41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州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工作要求,对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登记、分类、交办,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在各承办单位办理期间,加强监督,严把工作质量关,各承办单位办理完毕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检查,全面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并向州人代会报告办理情况。通过州人大常委会认真交办、督办和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办理,截止目前,41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积极采纳了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解决了许多全州以及代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进有关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