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纪监委强化工作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纪监委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落实线索移交机制等措施,不断探索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举措,持续为打赢打好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障。 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对照各乡(镇)、各部门的扶贫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及时发现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及使用、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问题。 落实线索移交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五个一批” 问题线索发现工作机制和线索移交机制,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发现移交一批、专项巡察监督发现移交一批、畅通信访举报接收发现移交一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移交一批、干部作风抽查监督发现移交一批。 及时高效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优先研判处置巡察监督、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巡察组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点穴”行动,各派驻机构发挥好“探头”和“显微镜”作用,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进行问责。对脱贫攻坚中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贫困乡(镇)、贫困村未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在严肃追究乡(镇)、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行业扶贫部门和定点扶贫单位的连带责任。 持续通报曝光。严格落实“通报是常态、不通报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做到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及时集中曝光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案件,既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又曝光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继续实行有奖举报机制。县纪委监委、乡(镇)纪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实名反映扶贫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违纪违规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每案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每半年集中兑现一批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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