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建立违纪案件复核机制严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近日,记者从福贡县纪委监察委获悉,年初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察委建立违纪案件复核机制,严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将复核延伸到乡(镇)一级,守好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已完成对县本级近三年的违纪案件的复核工作。 福贡县纪委监察委每月对乡(镇)已办结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开展1次复核检查,于次月7日前将复核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到州纪委;每季度对本级已办结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开展1次自查,于季度终了7日内将复核整改情况上报到州纪委。各乡(镇)自查与县纪委监察委复查相结合,各乡(镇)纪委组织力量对已办结案件开展每月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月末前对各乡(镇)已办结扶贫领域违纪案件进行复核检查和对本级已办结案件进行每月自查,复查整改及自查结果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后上报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对查办涉及扶贫领域违纪案件量纪偏轻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查,未开展自查,自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各乡(镇)纪委书记和责任人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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